扫一扫
关注我们
了解更多
(一)检验检疫名称:应选择危险化学品的名称
(二)危险货物信息:
(1)“非危险货物”选择“否”的,需填写“UN编号”、“危险类别”、“包装类别”(散装除外)和“包装UN标记”(散装、有限和例外数量除外);
(2) “非危险货物”选择“是”的,其他信息栏可为空。
(三)货物属性:应勾选“件装危险化学品”或“散装危险化学品”
注意:多品名申报时,请将危险化学品和需要两用物项证的商品统一申报在前面,不要穿插申报。
二、提供下列材料
(一)《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》;
(二)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,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、数量等情况说明;
(三)中文危险公示标签(散装产品除外)、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。
注意:上传随附单据时,请按照品名申报顺序依次上传以上所列文件(一项品名四份资料为一组有序上传)
三、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填写:
(一)化学品正式名称应填写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(2015版)“品名”栏对应名称,第2828条目的易燃液体应填写“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、油漆、辅助材料、涂料等制品[闭杯闪点≤60℃]”
(二)联合国UN编号适用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填写,UN编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
(三)危险化学品危险种类应填写产品安全数据单(MSDS)第2部分的危险性概述中的GHS危险性类别信息。
(四)包装UN标记适用于属于危险货物的件装危险化学品填写,应与实际货物标注的UN标记一致。采用有限或例外数量包装运输的,填写有限或例外数量。
(五)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栏应手写签名,并由企业盖章。